人造板优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审批
河北-石家庄-新乐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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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4MA092YA88T薛男男
薛男男******市
**市内营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人造板优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34-C2029-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省****市 马头铺镇内营村东北806m处
经度:114.653170 纬度: 38.362320****审批局
2025-11-26
新数政环批〔2025〕22号****0184MA092YA88T001R
2025-12-05500
50****
****0184MA092YA88T****
****0184MA092YA88T******公司
****0108MABNWQK00H2025-12-04
2026-05-212026-06-1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仍为17505m2。东厂区东侧为农田,西侧为道路,南侧为空地和闲置厂房,北侧为******公司和农田;西厂区东侧为道路,****机械厂、**市****公司和农田,南侧为农田和空地,北侧为******公司。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占地面积仍为17505m2。东厂区东侧为农田,西侧为道路,南侧为空地和闲置厂房,北侧为******公司和农田;西厂区东侧为道路,****机械厂、**市****公司和农田,南侧为农田和空地,北侧为******公司。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建构筑物,全厂建筑面积仍为12943㎡。本项目对现有1条细木工板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料木条调整为板芯,减少胶的使用,同时增加新产品—贴面板,全厂燃料由醇基燃料调整为天然气,模温机代替原有导热油炉;东厂区减少1台2400KW导热油炉、1台翻板机、1台刮腻子机、1台铺装线,西厂区减少1台涂胶机、2台砂光机、2台全自动中板收板机;全厂新增热压机、撕边机、模温机等21台(套)设备。本项目新增饰面人造板10万张;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饰面人造板30万张。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建构筑物,全厂建筑面积仍为12943㎡。本项目对现有1条细木工板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料木条调整为板芯,减少胶的使用,同时增加新产品—贴面板,全厂燃料由醇基燃料调整为天然气,模温机代替原有导热油炉;东厂区减少1台2400KW导热油炉、1台翻板机、1台刮腻子机、1台铺装线,西厂区减少1台涂胶机、2台砂光机、2台全自动中板收板机;全厂新增热压机、撕边机、模温机等21台(套)设备。本项目新增饰面人造板10万张;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饰面人造板30万张。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对现有1条细木工板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料木条调整为板芯,减少胶的使用,同时增加新产品—贴面板,全厂燃料由醇基燃料调整为天然气,模温机代替原有导热油炉;东厂区减少1台2400KW导热油炉、1台翻板机、1台刮腻子机、1台铺装线,西厂区减少1台涂胶机、2台砂光机、2台全自动中板收板机;全厂新增热压机、撕边机、模温机等21台(套)设备。本项目新增饰面人造板10万张;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饰面人造板30万张本项目对现有1条细木工板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料木条调整为板芯,减少胶的使用,同时增加新产品—贴面板,全厂燃料由醇基燃料调整为天然气,模温机代替原有导热油炉;东厂区减少1台2400KW导热油炉、1台翻板机、1台刮腻子机、1台铺装线,西厂区减少1台涂胶机、2台砂光机、2台全自动中板收板机;全厂新增热压机、撕边机、模温机等21台(套)设备。本项目新增饰面人造板10万张;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饰面人造板30万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劳动定员减少,生活废水产生量减少,生活污水仍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东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模温机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西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模温机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热压、冷压、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双面砂光工序、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锯边机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淘汰现有工程环保治理设施全部**。 东厂区模温机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东厂区热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西厂区模温机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西厂区热压、冷压、涂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西厂区双面砂光机正反两面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共2套),最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西厂区2台砂光机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共2套),最后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西厂区2台锯边机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共2套),最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甲醛、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木材加工业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 东、西厂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甲醛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热压机、撕边机、模温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东厂区、西厂区四周厂界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面粉袋、废包装袋、木屑及边角料、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除尘灰、废面粉袋、废包装袋、木屑及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劳动定员减少,生活废水产生量减少,生活污水仍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东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热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模温机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西厂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模温机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热压、冷压、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双面砂光工序、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锯边机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淘汰现有工程环保治理设施全部**。 东厂区模温机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东厂区热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西厂区模温机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根1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西厂区热压、冷压、涂胶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西厂区双面砂光机正反两面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共2套),最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西厂区2台砂光机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共2套),最后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西厂区2台锯边机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送入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共2套),最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9、DA010)排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甲醛、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木材加工业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 东、西厂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甲醛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热压机、撕边机、模温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较大的设备已安装基础减振,厂区设置厂房隔声。检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验收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面粉袋、废包装袋、木屑及边角料、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除尘灰、废面粉袋、废包装袋、木屑及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东厂区风机采用基础减振,未设置隔声罩;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一致。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四、****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N0t/a、SO0.659t/a、NO1.317t/a。 本次改扩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值为COD:0t/a、NH-N:0t/a、SO:0.025t/a、NO:0.125t/a、颗粒物:14.413t/a、非甲烷总烃:0.276t/a。其中,SO、NO未超过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和措施,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渗区的防腐防渗要求,确保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安全。应严格****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类风险源管理和安全生产。项目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泄漏事故,确保土壤和地下水不被污染。其他生态环境措施和管理要求,严格按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规定进行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和措施,按要求本项目无需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已落实防渗区的防腐防渗要求,已做好各类风险源管理和安全生产。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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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 0.009 0.659 0.021 0 0.009 -0.012 /
0.332 0.116 1.317 0.332 0 0.116 -0.216 /
1.438 0.453 14.413 1.438 0 0.453 -0.985 /
0.403 0.132 0.276 0.403 0 0.132 -0.27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低氮燃烧器+10m排气筒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烟气黑度<1级
2 热压废气排气筒DA002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木材加工业标准要求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7mg/m3、最大去除效率为68%,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满足≥70%,加测车间口,车间口达标)
3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3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4mg/m3,烟气黑度<1级 低氮燃烧器+10m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 热压、冷压、涂胶废气排气筒DA00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木材加工业标准要求 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95mg/m3、最大去除效率为63%,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满足≥70%,加测车间口,车间口达标)
5 双面砂光废气排气筒DA00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7mg/m3、最大排放速率0.0316kg/h
6 双面砂光废气排气筒DA00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24kg/h
7 砂光废气排气筒DA007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66kg/h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限值要求
8 砂光废气排气筒DA00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87kg/h
9 锯边废气排气筒DA00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65kg/h
10 锯边废气排气筒DA0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要求)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8mg/m3、最大排放速率0.0267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4~57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6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面粉袋、废包装袋、木屑及边角料、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除尘灰、废面粉袋、废包装袋、木屑及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现场核查,除尘灰、废面粉袋、废包装袋、木屑及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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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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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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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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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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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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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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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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