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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镇**东街15号路
联系方式:188****0823
供应商(乙方):****(个人独资)
地址:**省**市**市镜泊东街以南领袖名都地下车库01001室
联系方式:182****4111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商家支付账户填写错误
主要标的:
| 1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 | 1(台) | ¥6,200.00 | ¥6,200.00 | 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安排有相关经验的服务人员为采购单位提供维修服务。随到随修,急用急修,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保证采购单位能及时用车; 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 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为采购单位代办年审及变更手续; 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服务满足用户需要; 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用车,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不得擅自损毁公务用车标识等; 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做出修正; 除此之外,按照征集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服务标准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执行; 要求机动车维修材料为原厂配件(材料)或同质配件(材料)。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实行追溯制度,留存材料(配件)来源凭证。 技术保障 |
合同金额: 6,2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7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6年06月22日
2026年06月22日
无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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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