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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苍山生物多样性生态恢复及保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苍山生物多样性生态恢复及保护项目
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洱海流域苍**坡,工程区域涉及苍山花甸坝、**大学及**、银桥、湾桥、喜洲、上关、**街道等5镇1办。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植物种质**库、草场退化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保护管护站、点、卡建设布局、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苍山草原生态观测研究站、****中心提升改造、生态恢复监测等七项工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7****32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