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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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时间:2026-06-22 09:55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交价格: 39011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

采购需求: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包括单人课桌椅、体育器材、科学实验室、监控设备及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具体规格和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完全响应投标文件

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三年

五、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六、评审专家名单:刘正操(组长)、钱伟、徐寅忠、卢择临、许道根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海宫路18号

联系电话:0561—****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帝景大厦9层(9A)

项目联系人:候工 电 话:18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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