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公司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截至债权基准日为2026年6月20日,债权总额32,293,891.7元,其中本金余额15,503,006.99元,利息余额16,790,884.71 元。
该资产债务人位于**地区。该资产债务人位于**地区。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1-****1175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省**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
附件: 债权基本信息表
处置基准日:2026年6月20日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贷款行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元) |
保证人 |
抵押情况 |
|||
| 债权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其他费用合计 |
||||||||
| 1 |
******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债权 |
** |
人民币 |
32,293,891.7 |
15,503,006.99 |
16,790,884.71 |
0 |
******公司、**市富德****公司、**市金****公司、冯志华、宋海鸿、宋少青、王艺娟 |
1.****华**元小区2-3-13住宅,54.47平米。 2.**市**区双柳路29号8-1-02号住宅,244.60平米。 3.**市**区人民西路409号**商务公寓A座802、803、804号,总面积450.1平方米。 4.**市富德****公司,机器设备纵剪线。 |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各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