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81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135200
| 项目名称 | ********搅拌站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G504与G222交汇处北侧)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百瑞****公司 | ||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G504与G222交汇处北侧****公司对面),占地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约为8000m2,建筑面积约650m2。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2.8万元。****搅拌站、****搅拌站、料仓、水泥罐、堆场、控制室等。本项目检斤及办公均在控制室内,样品化验外委,不设置化验室。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商品混凝土0.4万m3/a、水稳料1.2万m3/a。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需严格落实《********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施工废水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内裸露表土产生的含泥沙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项目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需在施工场内开挖临时导流排水沟,需保证下雨时施工场地内的泥浆雨水得到处理,在排水口处设置格栅,截留较大的块状物。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裸露地表的硬化。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临时堆土场定时洒水,大风天进行遮盖;运输车辆要严格控制车速,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施工扬尘的影响能降至最低。本项目砂石装卸过程采取洒水降尘、降低装卸高度等措施,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苫布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砂石上料、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封闭式皮带走廊并设置喷水措施,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4个水泥筒仓每个仓顶排气孔均安装仓顶除尘器,共配置4套仓顶脉冲反吹式布袋除尘器(无风机),水泥进料输送机储存过程扬尘经各储罐上方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距地面 22m 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搅拌工艺扬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搅拌主机生产过程。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严格遵守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来控制。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项目区中间远离厂界的位置。对设备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减振器损坏而增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禁止鸣笛。为保证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06:00时停止施工。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车辆夜间通过时速度应小于30km/h。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 后,****垃圾场,地下挖掘产生的弃土用于厂区低洼处回填,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生产工序产生的砂石及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及沉渣用于铺路,破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导流沟等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含重点、简化、登记)。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程序组织环保设施验收。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依法须经批准的其他事项,应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