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委托运营服务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答疑
问:评分标准-供应商荣誉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所经营****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的 4 分,最高 12 分。
注:1.****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派出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机关食堂委托运营服务,核心考察供应商整体运营服务能力,供应商斩获相关荣誉,同样能够证明服务水平、管理能力与履约实力,和本项目采购需求高度匹配。原条款表述范围狭窄,人为缩小有效荣誉认定范畴,对广大潜在供应商形成不合理限制。
建议: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或供应商所经营****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的 4 分,最高 12 分。
注:1.****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派出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答:不予认可。本项目为采购食堂委托运营服务,实际需求在于对供应商过往食堂项目运营情况的考察,****公司的考察。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长**路990号
联系方式:0551-****1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7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724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