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小型客车 | 2026年SUV新车一辆 | 长城 | H9四驱极境版 | 辆 | 1 | 是 | 是 | 1.车辆类型:全新中大型SUV;能源类型:汽油;外观颜色:黑、内饰颜色:黑;发动机排气量:≥2.0T;生产日期2026年。 2.价格:≤20.49万元(裸车) 3.技术参数:能源类型:汽油;汽油:国VI;燃油标号:92号;供油方式:直喷;最大功率(kW):≥165;最大扭矩(N﹒m):≥385;发动机马力:≥224、最大功率(kW):≥165、最大功率转速(rpm):≥5500;变速箱:8挡手自一体、变速箱类型:手自一体变速箱(AT);长度(mm)≥5070、宽度(mm)≥1960、高度(mm)≥1950、轴距(mm)≥3060;接近角(°)≥32、离去角(°)≥26、最小离地间隙(mm):226、最大涉水深度(mm):800;车身结构:5门5座SUV、车门开启方式:平开门;油箱容积(L):≥80;进气形式:涡轮增压;发动机布局:纵置、气缸数(个):≥4,每缸气门数(个)≥4;配气机构:DOHC;最大功率转速(rpm):5500;缸盖材料:铝合金、缸体材料:铸铁;手自一体变速箱(AT):前置四驱、四驱形式:适时四驱;中央差速器结构:多片离合器;前悬架类型:双叉臂式独立悬架;后悬架类型:多连杆式非独立悬架;助力类型:电动助力;车体结构:非承载式;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轮圈材质:铝合金;前/后轮胎规格:265/55 R19;备胎规格:全尺寸;有中央差速器锁止功能、有后桥差速锁、有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有前排侧气囊、有前/后排头部气囊、有胎压监测功能、有ABS防抱死、有制动力分配(EBD/CBC等)、有刹车辅助(EBA/BAS/BA等)、有牵引力控制(ASR/TCS/TRC等)、有车身稳定控制(ESC/ESP/DSC等)、有车道偏离监测系统、有主动刹车/主动安全系统、有疲劳驾驶提示、有DOW开门监测、有前/后方碰撞监测、有倒车车侧监测系统、有防侧翻系统、有驾驶模式切换、有电子挡把换挡、有自动驻车、有上坡辅助、有陡坡缓降、有全速自适应巡航;辅助驾驶级别:L2;有并线辅助、有车道保持辅助系统、有道路交通标识识别、有360度全景影像和车侧盲区影像、有透明底盘/540度影像;摄像头数量:5个;有前/后驻车雷达;超声波雷达数量:8个;有可开启全景天窗、有车顶行李架、有无钥匙进入功能、有无钥匙启动系统、有电动吸合尾门、有电动车侧脚踏板、有方向盘加热、有内置行车记录仪、有ETC装置、 |
供应商报价详情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