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厅关于印发〈**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935号)及《关于印发〈**市“三旧”改造项目标图建库申请及审批指引〉等9个操作指引文件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0〕47号)有关要求,依法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现将《**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三旧”改造方案(草案)》向社会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地块位置:**县**街道**居委**北路地段(沙坝尾区域东侧)
地块面积:4420.04平方米
拟改造主体:**县****公司
规划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征求意见事项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使改造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与建议。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拟改造项目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拟改造项目对地方**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拟改造项目对周边商业经营、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四)拟改造项目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影响;
(五)对本次公示的改造方案草案的具体意见与建议;
(六)其他相关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与须知
反馈渠道: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当面沟通等方式,向以下联系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反馈须知:为便于及时联系与反馈,请在发表意见时务必如实注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有效通讯地址。反馈意见请尽可能表述清晰、依据充分。
公众意见征询期为15个自然日,请在公示期满前提交宝贵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街道景民路2号
联系人:邱惠敞
联系电话:0752-****890
电子邮箱:****@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三旧’改造方案”)
五、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6日(共15个自然日)。
附件:《**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三旧”改造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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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三旧”改造方案(草案)
为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我县拟实施**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对位于**街道沙坝尾地段的旧厂房、旧城镇用地进行改造,**县****公司****公司)编制了《**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三旧”改造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市“三旧”改造项目标图建库申请及审批指引〉等9个操作指引文件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0〕47号)和《******厅关于印发〈**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拟定改造方案(草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木器厂片区“三旧”改造项目用地位于**县****西部,西至**东岸,**沙坝尾一巷,北至**北路,****花园,用地面积为4420.04平方米,均为拆除**。项目范围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具有良好的交通与区位条件,拟通过改造建设成为兼具历史底蕴、文旅特色****社区,实现历史肌理延续、文旅业态激活、人居品质提升、交通路网优化。
(二)土地现状情况。1.改造项目地块用地面积为4420.04平方米。根据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项目范围内用地为城镇用地;根据202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项目范围内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
2.现状建筑面积约926.29平方米,其中,国有物业64.88平方米,国有个人住宅861.41平方米。改造范围现状毛容积率约为0.21,现状建设量较低。大部分为空地,作为停车场使用;东侧为少量住宅,建筑质量较差;南侧为道路。
3.改造地块均为国有土地,权属有关资料详见下表:
| 序号 | 用地单位 | 权属证号 | 权属类别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 1 | ****木器厂 | **国用(2016)第****347号 | 国有土地 | 1755.60 | 工业用地 |
| 2 | ****塑料厂 | **国用(2016)第****349号 | 国有土地 | 498.62 | 工业用地 |
| 3 | **县****公司 | 粤(2024)**县不动产权第****060号 | 国有土地 | 1033.00 | 工业用地 |
| 4 | 钟碧明 | **国用(1999)字第132****1147号 | 国有土地 | 104.00 | 其他商服用地 |
| 5 | 杨福宏 | **府国用总字(1988)第132****0645号 | 国有土地 | 68.27 | 城镇住宅用地 |
| 6 | 林镜 | **府国用总字(1988)第132****1333号 | 国有土地 | 68.70 | 城镇住宅用地 |
| 7 | 国有土地(未确权)一 | —— | 国有土地 | 569.86 | |
| 8 | 国有土地(未确权)二 | —— | 国有土地 | 321.99 | |
| 合计 | 4420.04 | ||||
(三)标图入库情况。
改造宗地标图建库编号为****,位于**县**街道沙坝尾地段,已于2018年入库备案,均为国有建设用地。
(四)规划情况。改造项目地块位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属《**县**街道沙坝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范围,项目土地现状用途为工业、住宅用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拟安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县****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等事项充分征求原权****木器厂、惠****公司、****塑料厂、钟碧明、杨福宏、林镜、****办事处的意见,并经原权利人同意进行“三旧”改造。
(二)补偿安置情况。**县****公司已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明确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对原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以**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作为补偿依据。截至2026年6月4日,**县****公司已与87.50%比例的原权利人就补偿安置等事项签订协议。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该改造项目属于全面改造类型,拟采取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模式,由**县****公司作为改造主体。
该项目用地拟由**县****公司为改造主体实施全面改造,其中,拆除重建用地4420.04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926.29平方米(其中,国有物业64.88㎡、国有个人住宅861.41㎡,动迁居民户数6户)。**建筑面积9755平方米,用于居住用地用途,容积率为≤2.6。
改造后移交公益性用地668.10平方米。项目通过改造建设成为兼具历史底蕴、文旅特色****社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 改造前现场图 下载 | 改造后效果图下载 |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一)改造地块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所在片区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根据《**县**街道沙坝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宗地面积为4420.04平方米,用地性质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面积0.3752公顷,容积率为2.6,计容建筑面积合计0.9755万平方米(其中:48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63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建筑面积);交通运输用地0.0668公顷,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备注:具体改****县政府批准的《规划条件告知书》执行。)
(二)该项目改造模式为拆除重建,根据有关规划安排,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一次供地,由**县****公司自主改造。按照《关于明确“三旧”改造项目涉及无偿移交15%比例公建公益性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国土资〔2018〕167号),改造项目涉及“工改商”,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将不低于该项目用地总面积15%****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具体移交方案在土地供应中予以落实。
(三)按照“关于印发《**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环〔2020〕21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防控污染土地环境风险,该宗地在办理土地供应前,**公司应做好土地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
五、资金筹措
本项目改造总成本为6989.32万元,其中自筹1747.33万元(25%),银行贷款5241.99万元(75%)。项目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构成,****银行年利率3.5%计算,建设期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在运营期第一年还款。
六、开发时序
项目开发周期为1年,拟为一期建设。开发时间为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开发面积0.4420公顷,主要实施复**置、公益性设施等建设,其中,复**置、公益性设施建设用地0.4420公顷,占该项目复**置、公益性用地总面积的100%,由改造主体进行建设。其中主体建筑于2026年9月底建成。
七、实施监管
该项目应当在改造方案正式获批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由“三旧”改造****人民政府、****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改造主体签订监管协议,对改造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改造顺利实施。(备注:具体内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监管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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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附件:关于《**县**街道沙坝尾城市更新项目(一期)“三旧”改造方案(草案)》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