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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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被质疑人:****

地 址:****岸区学府大道19号厚德楼

被质疑人:****

地 址:**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B座502室

质疑人:深****公司

地 址:**市龙****社区景龙中环路424****中心B区B1栋3D160

四、质疑提出及答复日期

提出: 2026年6月11日

答复: 2026年6月18日

五、质疑事项及答复

质疑事项一:

质疑事项1-5


答复:

上述质疑事项已作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一号。


质疑事项二:

质疑事项6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1、相关技术参数系基于本项目国际协作教学终端的硬件配置、教学展示、触控书写及长期使用需求设定,符合项目建设目标与实际使用需要。AG 防眩光、AF 防指纹、防划、防撞、低蓝光、色域、亮度、对比度等均属于教学大屏常见硬件性能或使用体验指标。结合质疑函所述情形,贵单位亦认可 AG 防眩光为主流教学大屏常见配置,AF防指纹在部分型号或高端型号中配置,相关技术要求并非某一特定产品独有。采购文件设置的是最低响应标准,未限定特定品牌、特定产品、特定屏体厂商、特定玻璃工艺或唯一技术路线。标书代写

2、贵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仅能证明其所列举品牌满足参数要求,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客观证据证明上述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或排他性。

3、经采购人调研,满足本项目上述参数要求的品牌有Classin的BS系列、ROUYU的HYT系列、DIGICCY的YD-IFP系列,未发现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质疑事项6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

质疑事项7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上述质疑事项已作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一号。


质疑事项四:

质疑事项8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1、LED 显示屏、条幅屏及配套钢结构是本项目报告厅音视频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需与音频扩声系统、中控系统、信号处理系统、灯光系统、会议系统等内容整体实施、联动运行,并非独立采购的通用 LED 显示屏设备。LED显示屏、条幅屏及配套钢结构系本项目整体音视频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需与音频扩声系统、中控系统等进行深度集成与联合调试,以保障整个多媒体环境的运行稳定性与接口一致性。基于项目的系统集成整体性需求,本项目不属于需剥离执行的单品小额零星采购情形。采购人将关联设备作为同一合同项整体公开招标,旨在保障项目整体效能与资金效益,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精神,不存在规避框架协议的情形。

2、经核查,本项目采购方式、采购内容及项目组织形式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未发现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质疑事项8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

质疑事项9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1、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将第55项“室内全彩LED显示屏”载明为核心产品,系结合本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功能定位及实施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报告厅音视频系统为本项目重要组成部分,包含音频扩声系统、中控系统、信号处理系统、灯光系统、会议系统等内容,相关设备金额占项目采购金额比例较高;室内全彩LED显示屏作为报告厅显示系统的关键显示输出设备,需与相关系统配套实施、联动运行,对报告厅音视频系统整体功能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标书代写

2、关于▲号条款设置,招标文件已对不同标识技术需求的处理方式作出明确区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不满足按照评标标准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技术需求,不满足亦按照评标标准中相关规定处理。因此,贵单位将▲号条款表述为“一票否决权”,与招标文件载明内容不符。招标文件对重要技术需求的设置,系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产品功能定位、技术复杂程度及履约验收需要合理确定,相关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相对应,并已进行细化、量化,符合综合评分法评审要求。标书代写

3、贵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仅能证明其对核心产品划定及重要参数设置存在不同理解,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客观证据证明采购****政府采购规定,亦未能证明相关设置具有唯一指向性或排他性。

4、经采购人调研,满足本项目上述参数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未发现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质疑事项9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六:

质疑事项10-17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上述质疑事项已作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一号。


质疑事项七:

质疑事项18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1、相关技术参数系基于本项目国际协作教学终端的硬件配置、教学展示、触控书写及长期使用需求设定,符合项目建设目标与实际使用需要。AG 防眩光、AF 防指纹、防划、防撞、低蓝光、色域、亮度、对比度等均属于教学大屏常见硬件性能或使用体验指标。结合质疑函所述情形,贵单位亦认可 AG 防眩光为教学大屏防眩光技术中的其中一种,采购文件该项要求仅设定最低技术响应标准,允许投标人采用更高规格的技术方案参与响应,相关技术要求并非某一特定产品独有,未限定特定品牌、特定产品、特定屏体厂商、特定玻璃工艺或唯一技术路线。标书代写

2、贵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仅能证明其所列举品牌满足参数要求,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客观证据证明上述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或排他性。

3、经采购人调研,满足本项目上述参数要求的品牌有Classin的BS系列、ROUYU的HYT系列、DIGICCY的YD-IFP系列,未发现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质疑事项18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八:

质疑事项19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1、相关技术参数系基于本项目国际协作教学终端的整体教学应用需求设定,符合项目建设目标与实际使用需要。国际协作教学终端并非单纯通用显示硬件设备,其硬件配置、显示交互、音视频互动、课程协作、**调用及教学辅助功能共同构成终端设备的完整使用能力。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围绕国际协作教学终端的完整使用能力设置,属于采购标的功能构成要求。采购文件未限定特定品牌、特定产品、特定软件名称、特定操作系统、特定底层代码、特定软硬件适配方式或唯一技术路线。贵单位将其理解为特定软件系统与特定硬件设备的排他性组合,缺乏事实依据。标书代写

2、经采购人调研,满足本项目上述参数要求的品牌有Classin的BS系列、ROUYU的HYT系列、DIGICCY的YD-IFP系列,未发现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质疑事项19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九:

质疑事项20详见附件质疑函

答复:

上述质疑事项已作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一号。


六、附件
深****公司质疑函(附快递单)_****0611_144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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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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