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毛坝河至草川子公路高边坡落石隐患治理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该项目于2026年6月17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6月17日结束,****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投标企业 | 投标报价(元) | 工程质量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 | ****884.37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9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公司 | ****606.63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9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司 | ****552.44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9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项目 经理 | 姓名 | 刘鑫 | 个人 业绩 | 工程名称 | |
| 注册证号 | 陕261****73352 | 1.2023年**同沟寺镇柳坝村七八九组组间道路硬化工程;交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 2.**县堰门至洄水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1G00549 | ||||
| 职称 | 工程师 | ||||
| 项目 总工 | 姓名 | 马芝 | 个人业绩 | 工程名称 | 交工时间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1G00510 | **张家河镇八庙村五、六、七组道路硬化2022年以工代赈试点示范工程;交工日期:2023年8月27日。 | |||
| 职称 | 工程师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符小伟 | 个人 业绩 | 工程名称 | |
| 注册证号 | 陕261****26691 | **县X307善化至安里段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9G05458 | ||||
| 职称 | 工程师 |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谭允强 | 个人 业绩 | 工程名称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9G00713 | **县X307善化至安里段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 |||
| 职称 | 工程师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杨昌 | 个人 业绩 | 工程名称 | |
| 注册证号 | 陕261****67347 | **新集川至上川段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3年7月8日。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7G00649 | ||||
| 职称 | 工程师 |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刘燕 | 个人 业绩 | 工程名称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20G01521 | **新集川至上川段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3年7月8日。 | |||
| 职称 | 工程师 |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2023年**同沟寺镇柳坝村七八九组组间道路硬化工程;交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 **张家河镇八庙村五、六、七组道路硬化2022年以工代赈试点示范工程;交工日期:2023 年8月27日。 **县堰门至洄水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县X307善化至安里段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市悖牛川连接线项目N3标段;交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原 212 省道**县城段过境公路改造项目;交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 **县城至**公路改建工程;交工日期:2023年12月3日。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在开评标环节无被否决的投标人。
5.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4日。中标候选人信息在《****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和《**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行业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区南一环路东段
电 话: 0916-****029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县**街道办羌州中路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916-****348
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西环**段天汉**五楼
联 系 人: 蔡工
电 话: 0916-****914
监管部门:****运输局监管部门电话:091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