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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和广告宣传的采购管理工作,提升后勤保障服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川财规〔2023〕9号)以及本院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于6月12日组织开展了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项目和广告宣传项目的院内公开遴选入库工作。
本次遴选入库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节约的原则,全程接受院纪检部门、审计机构监督,****小组综合评审、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最终确定本次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和广告宣传入库供应商,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本次遴选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有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纪委(廖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6****9565。
公示期满,如未收到有效异议,我院将正式认定上述供应商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项目和广告宣传项目入库协议供应商,严格按程序签订框架**协议,落实日常常态化供货工作。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