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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2
| 项目名称 | **县香达镇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香达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7731.0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才旺仁增 |
| 联系人 | 才旺仁增 | 联系电话 | 189****722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7 导航台站、供油工程、维修保障等配套工程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实施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女儿墙改造、公共区域粉刷、栏杆刷漆、破损地面修复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围挡措施后通过自然安逸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需排放到指定地点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泥浆及含石油类污染物的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1)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2)规划好合理的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并采取加盖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建筑位圾散落。(3)严格控制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綜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尽量回收利用,凝固的砂浆、混凝土还可以作为再生骨料回收利用。(4)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6)]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禁止倾倒在水体附近,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1)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2)规划好合理的建筑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并采取加盖等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建筑位圾散落。(3)严格控制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綜合利用;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尽量回收利用,凝固的砂浆、混凝土还可以作为再生骨料回收利用。(4)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6)]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禁止倾倒在水体附近,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 | ||
| 承诺:**** 才旺仁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才旺仁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