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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15t/h生物质供热锅炉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鹤****办事处前毛村西
建设内容:**一台1*15t/h生物质供热锅炉,与原有的2*35吨生物质供热锅炉互为备用,柔性生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同时利用已建成锅炉的环保治污设施。****1*15t/h生物质供热锅炉项目,****环境局**分局于2026年4月15日批复其环评表,批复文号鹤浚环监表〔2026〕08号。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8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史**
联系电话:180****9695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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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