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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3MAC35NYX8X | 建设单位法人:朱良山 |
| 李雄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勐来乡勐来茶厂8号 |
| 勐省农场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勐省农场 |
| 经度:99.430540 纬度: 23.3134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1 |
| 临环审〔2025〕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315.25 |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3MAC35NYX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902MA6K88QT4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5-12-28 |
| 2025-12-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1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910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规划总装机容量63.367MWp/48MWac,海拔高程在950m~1150m之间,规划场址占地面积约1030亩,686666.7m2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总装机容量63.367MWp/48MWac,实际占地面积1004亩(66.93hm2),669300.0m2 |
| 建设过程中由于,一:采取节地措施,优化光伏组件排布,总体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二是受土地租赁影响,局部地块未租赁成功;三是避让高压线路,组件局部布局调整,光伏组件数量及总面积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并网发电是利用太阳光照射太阳能电池表面,一部分光子被硅材料吸收,光子的能量传递给硅原子,使电子发生了跃迁,成为自由电子在P-N结两侧集聚形成了电位差,当外部接通电路时,在该电压的作用下,将会有电流流过外部电路产生一定的输出功率。实质是光子能量转换为电能。项目采用分区逆变、两级升压、统一并网原则设计。本项目安装容量为63.367MWp/48MWac,全部采用62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能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由17个光伏方阵组成,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配置150台325kW逆变器。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并网发电是利用太阳光照射太阳能电池表面,一部分光子被硅材料吸收,光子的能量传递给硅原子,使电子发生了跃迁,成为自由电子在P-N结两侧集聚形成了电位差,当外部接通电路时,在该电压的作用下,将会有电流流过外部电路产生一定的输出功率。实质是光子能量转换为电能。项目采用分区逆变、两级升压、统一并网原则设计。本项目安装容量为63.367MWp/48MWac,全部采用62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能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由17个光伏方阵组成,每个组串由28块组件串联,配置150台325kW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汇入25/26/27路光伏组串;每10台逆变器接入3.2MVA箱变或每6台逆变器接入1台2.0MVA箱变升压至35k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光伏板下全部实施茶光互补,在已有茶园铺设光伏板。严格执行《******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4.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荒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6)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原用地类型,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7****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8)项目光伏板区建设完成后,后续根据土地利用类型规划实施茶光互补。本环评要求,运营期为恢复生态环境,光伏阵列区建设完成后尽快实施茶光互补,以达到形成无地表裸露的目的,控制水土流失及生态系统稳定运行。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抽油烟机,将食堂油烟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2)隔油池、化粪池均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 (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1m3)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2m3)处理,然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同时设置一个5m3中水回用池,用于雨天暂存经处理达标的水。 (2)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在对电池组件进行水清洗的同时,废水可直接作为茶树的浇灌用水,不外排。 (3)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 (4)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建设单位建设升压站厂界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并在升压站周边种植绿化带。 5、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自行转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2)隔油池油渣及食堂泔水:采用泔水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3)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废旧光伏电池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临时暂存点,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后期由设备生产商回收处置。 (6)变压器废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储能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本项目升压站东北角设置1间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30m2。危废收集的同时应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尽量不在电气设备上方设置软导线,以减少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进行密封;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3)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5)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 (6)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7)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8)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m所形成的区域划分为其他电力设施保护区。目前本项目升压站围墙外3m内无建构筑物等分布,后期运行也应加强宣传和管理,****电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建筑物。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光伏板下全部实施茶光互补,在已有茶园铺设光伏板。严格执行《******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4.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运营阶段,未违法开荒项目区外的土地,未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未人为捕杀;未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光伏周围建设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6)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原用地类型,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7****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8)项目光伏板区建设完成后,后续根据土地利用类型规划实施茶光互补。本环评要求,运营期为恢复生态环境,光伏阵列区建设完成后尽快实施茶光互补,以达到形成无地表裸露的目的,控制水土流失及生态系统稳定运行。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抽油烟机,将食堂油烟处理后排放,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2)隔油池、化粪池均为地埋式。 (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1m3)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8m3)处理,然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2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同时设置一个5m3中水回用池,用于雨天暂存经处理达标的水。 (2)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小,在对电池组件进行水清洗的同时,废水可直接作为茶树的浇灌用水,不外排。 (3)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 (4)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建设单位建设升压站厂界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并在升压站周边种植绿化带。 5、固废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自行转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2)隔油池油渣及食堂泔水:采用泔水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3)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废旧光伏电池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临时暂存点,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后期由设备生产商回收处置。 (6)变压器废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储能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本项目升压站东北角设置1间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约30m2。危废收集的同时应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防渗技术为:防渗层为5mm丙纶防水。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进行密封;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3)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 (5)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 (6)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7)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8)根据《**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m所形成的区域划分为其他电力设施保护区。目前本项目升压站围墙外3m内无建构筑物等分布,后期运行也应加强宣传和管理,****电站围墙外扩3m所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建筑物。 |
| 化粪池容积较环评增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较环评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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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建有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已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设备底部基础安装减振垫。 | 已监测 |
| 1 | 建设一间30m2的危废暂存间 | 建设一间30m2的危废暂存间 |
| 1 | 建设一间30m2的危废暂存间 | 建设一间30m2的危废暂存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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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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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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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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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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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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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