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选取农村房顶光伏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告
****决定公开选取辖区农村房顶光伏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黄金镇农户屋顶光伏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渝能源电〔2025〕56号)、《****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户屋顶光伏建设监督管理的通知》(忠发改发〔2026〕12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选取我镇农村房顶光伏项目社会投资人。
(一)投资单位建设工期:1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质量目标:合格。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民事责任。
2.****电站建设实力和经验。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无不良诉讼。
4.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履约保证金
已入选的社会投资人,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到镇本级财政账户上。
四、有关事项
(一)现场考察: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竞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8时。加急标书代写
(三)地址:****
(四)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516办公室递交投标书(我单位不制定统一模板,但投****公司简介、产品简介及合格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履约承诺和保障、实施方案、****社区)两级和农户收益条款等主要内容)、农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安全生产承诺书、真实性承诺书。逾期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五、其他要求
1.各社会投资人自行开展辖区光伏开发**摸排工作。
2.建设安装过程中,各社会投资人自觉接受各部门监督指导。
3.在并网接入时,如需新增或升级设施设备,由社会投资人自行承担各项费用。
4.各社会投资人要委派专人留忠负责后期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
5.在升规入库、安全运行、税收、统计等方面,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附件:1.农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安全生产承诺书;
2.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李天逸;联系电话:023-****202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