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清池镇卫生院医疗耗材(试剂)配送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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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疗耗材(试剂)配送商遴选项目

2.遴选人:****

3.项目地点:****

4.配送范围:我院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平台)采购的医用耗材及集中带量采购(集采)产品,含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耗材。

5.配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过程中如中选配送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非正当理由拒供的,我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协议期内如因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与原采购协议相矛盾的,须立即做出相应调整或终止合同。

6.遴选配送商家数:本次拟遴选入库配送商3家(最终数量由我院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

7.入围最低分数: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总分8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低于80分的不予入选。

8.特别要求:所需采购的医用耗材进入国家集采目录后,自动进入集采程序,配送商须配合执行。

9.费用结算方式:配送费用按我院采购的实际验收入库的量及金额结算。配送商须确保配送产品与订单一致,经验收合格入库后方可纳入结算;因配送产品规格、包装等信息与订单不符导致无法入库的,该批次不予结算。配送商须按结算周期提供合规发票,我院按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及方式支付配送费用。

二、配送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上述名单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类别(含体外诊断试剂)。

2.必须是**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提供平台网页截图证明。

3.中选后能和耗材生产企业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平台)搭建配送关系,提供承诺函。

4.所投产品价格均不得高于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指导价,不得高于本市区域平均价格,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拆包或分包。

三、报名

1.公告发布: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办公室。

4.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配送商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标注页码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本人则不需提供;

(5)**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截图;

(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7)配送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8)配送服务方案(含配送时效承诺、仓储管理方案、应急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9)承诺书(承诺质量保证、遵守流程、自行承担风险等);

(10)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销售清单等);

(11)配送能力证明材料(仓储面积证明、运输设备证明、冷链配送条件证明等);

(12)可配送产品目录(含品名、规格型号、注册证号/备案号、生产企业、挂网价等),加盖公章;

所提交资料须密封盖章。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配送商的综合条件进行逐项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配送商。总分100分,入围最低分数线为80分。评审内容及权重为配送时效15%、配送服务方案25%、业绩情况15%、仓储配送能力15%、产品目录覆盖度15%、信誉及合规10%、退换货承诺5%。

评审说明:

1.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总分8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入围配送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为拟中选配送商。

2.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中选配送商。总得分相同的,以"配送时效"得分高者优先;配送时效得分仍相同的,以"产品目录覆盖度"得分高者优先。

3.如入围配送商不足3家但不少于2家,按实际入围数量确定中选配送商;入围不足2家的,本次遴选流标。

4.评审小组由我院院长、副院长、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评审。

5.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或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即一票否决,取消遴选资格。

六、遴选流程

1.公告发布: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配送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资质材料,****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配送商名单。

3.递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配送商报名现场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逐项综合评分。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和申诉。

6.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选配送商发放《中选通知书》,并在15日内签订配送服务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配送商参与本次遴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配送商自行承担。

2.配送商应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3.我院保留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本公告及遴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解释、调整或终止遴选活动的权利。

4.中选配送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关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阳光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

5.配送商须按照《**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等规定,确保实际采购配送入库与网上配送入库等信息保持一致。

6.配送费用按我院采购的实际验收入库的量及金额进行结算,配送商须确保配送产品与订单一致,经验收合格入库后方可纳入结算。因配送产品规格、包装等信息与订单不符导致无法入库的,该批次不予结算。

7.配送商须按结算周期提供合规发票,我院按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及方式支付配送费用。

8.中选配送商在服务期内须接受我院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我院有权终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

地址:**省**市金**清池镇中街207号

联系人:徐刚

联系电话: 18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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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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