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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项目名称 | 张****园区项目资产及债权转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468.8678 |
| 挂牌日期 | 2026-06-22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03 |
| 资产概述 |
1、转让标的为张****园区项目资产及债权,标的挂牌价格总金额为468.8678万元;其中,园区项目资产转让挂牌价格为414.5066万元,债权转让挂牌价格为54.3612万元,标的整体转让,若本项目成交价格较挂牌价格产生溢价,****园区项目资产转让价格的溢价。园区项目资产主要为储能及充电项目、工商业储能系统、电动汽车一体式直流充电桩、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科技园****园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园区项目资产位于**省**市**顺河路100****园区,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模式,年平均发电量约150.14万kwh。
2、项目建设场地产权不属于转让方,项目屋顶租金3元/㎡/年,投影面积6163.66平方米,按年支付,年租合计1.85万元/年。
3、标的资产均存在抵押情况,本次转让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方将在资产移交前完成解押手续,因办理解押手续而造成资产交接延迟的,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4、标的详情参见《****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张****园区项目资产组和债权项目产评估报告》(凯吉通评报字(2026)第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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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22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评估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转让标的交付类型、交付数量及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受让后即视为已实际勘查且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受让方完成标的受让后,全面承继《****科技园****园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协议》(详见附件)项下原乙方、丙方全部权利与义务,严格遵照该协议条款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直至**期限届满;受让方须配合**张江****公司签署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或另行协商重新签订相关协议。原协议签约乙方****在主体变更手续办结后退出本协议履约主体,不再享有协议权利、不承担后续履约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协议项下全部违约风险,不得以合同条款、屋顶状况、发电量、电价政策等理由要求降价、解除交易。
4、该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25年(20年+自动续期5年),项目投运日期为2025年3月6日,****电站及附属设施所有权无偿转让至**张江****公司。
5、**张江****公司每月应付电费按照全时段实际消纳量X固定电价0.50元/kWh计算支付至受让方。
6、受让方须承担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运维、屋顶漏水修缮、设备事故赔付等责任;因光伏建设运营造成屋顶破损、人身财产损失,相关赔偿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张江****公司优先消纳发电量,年消纳低于60%或连续3个月月均消纳不足50%时,受让方可对外销售富余电量。
7、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接转让方通知后,转、受让双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自书面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和标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须在完成书面移交手续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资产交接,交接后所有运营成本、履约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方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发起张****园区项目备案变更,协助受让方办理项目备案。
9、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0、****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1、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一天与转让方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55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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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除外);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4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111MA8QDM508F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 | 王红兵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公示附件 | 转让标的现场照片.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俞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1615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