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关于昌吉州阜康市四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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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关于**州**市四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5-16 12:39:37

昌州环评〔2026〕46号

关于**州**市四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管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州**市四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州**市九运街**,地理坐标介于东经88°7′42″-88°8′45″、北纬44°4′-44°8′之间,西距**市区约17km。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四工河干、支渠全长19.11km,其中改造四工河干渠1.51km,四工**干渠0.95km,四工**干渠3.54km,改造支渠13.11km;干、支渠沿线设置跌水213座,节制分水闸15座、过**涵17座、排洪渡槽4座,**巴歇尔槽9个(含2套水尺),购置手持流速仪2套、水域微型应急救援站2套。本项目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工程规模为小(Ⅰ)型,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总投资3953.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9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4%。

根据**翰宁****公司编制《报告书》的****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意见(阜环审〔2026〕3号),本项目符合自治区和**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市四工河流域综合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水**“三条红线”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严格规定施工机械、车辆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不得在工程区随意挖取土料。施工期及运营期均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宣传,禁止捕杀野生动物、随意破坏植被。严格控制**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占用区域,红线区内仅开展原址渠道防渗改造作业,不拓宽断面、不新增永久占地、不修建临时营地、不设置堆料场、不进行任何与工程无关的扰动活动,施工结束后立即完成红线区内迹地清理与生态恢复,确保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不设取土场和弃土场,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及临时堆料场2处,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地貌,以减缓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植被的影响。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修复及生态修复。运营期加强渠道的巡视,及时进行渠道清淤,同时对边坡的破损及时进行修复。项目开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项目占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征占地手续,并采取补偿和恢复措施,结合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和弃土(渣)场,合理规划施工工期,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作业;施工工地采取围栏、定期洒水、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粉料封闭储存、控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施工扬尘。施工期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减少扬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覆盖、限速行驶,沿途洒水抑尘,禁止遗撒。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运营期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用于周边绿化。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至沉淀池,经“絮凝+两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混凝土养护不外排。涉水施工时,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流入沿线河流,避免对水生生物产生影响。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不得布设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时间,配备减震垫与隔声装置。加强设备维护,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弃土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废弃土方回用于本工程的渠道回填、垫层、路基填筑等,建筑垃圾运****填埋场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填埋场处理。

(六)水**管理及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实施最严格的水**管理制度;严禁突破“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切实加强水**节约、保护和管理,采取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利用效率。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环境局****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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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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