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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提升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根据《**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赣医保字〔2025〕1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名单(2026年版)》(赣医保字〔2026〕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等文件要求,依企业申请,经专家论证评估,并结合部门反馈意见,决定对我省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及备案材料清单予以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关于部分“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的调整
依据《办法》有关规定,对《11号文》中列明的7个“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结果进行调整。其中,4个药品由B类调整为A类管理,3个药品由B类调整为C类管理。本次调整后,我省“双通道”药品共475个,其中,“双通道”A类药品322个、“双通道”B类药品153个(详见附件1)。
二、关于部分“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的调整
依据《办法》有关规定,对《11号文》中5个“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清单详见附件2。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名单(2026年版)
****保障局 ****委员会
****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