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中华西路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征收成本审计工作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财政厅****事务所执业证书”
澄清为:“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提供财****事务所执业证书”
请各投标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