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县武康街道沈长圩街50号
|
地址:**市**县
|
|||||||||||||||||||||||||||||||||||||
|
联系人:谢镐
|
联系人:黄志挺
|
|||||||||||||||||||||||||||||||||||||
|
电话:157****9029
|
电话:0572-****439
|
|||||||||||||||||||||||||||||||||||||
|
标段(包)名称:
|
**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2****广场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201****4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高铁场站交通枢纽提升项目(2****广场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及修正公告 标段包编号:A330********201****4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财政局审定后的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伍仟陆佰伍拾捌万伍仟叁佰叁拾陆元整(¥****5336)。 二、各分部分项明细(仅供参考,以下参考价格含措施费、规费、税金等)
三、答疑部分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四、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第2点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使用品牌及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选择 一览表》,但招标文件中未见该一览表,请补充品牌一览表。 答:清单编制说明中此条取消。 2.本项目采用几月份信息价,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未说明,请补充。 答:按2026年第5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5期《**省造价信息》价格考虑,信息价取定先后按**县、**市、**省依次计取。 3.落地配电箱基础清单项目特征为混凝土基础,平面图为300高砖砌基础,是否以清单项目特征为准 答:以清单项目特征为准。 4.景观安装工程清单序号157项,项目特征描述错误,应为慢充桩 ,请调整。 答:已修改为慢充桩。 5.景观安装工程清单序号158项,项目特征描述有错别字,应为快充桩,且系统图中为60KW,请说明并调整。 答:80KW已调整为60KW。 6.景观安装工程清单序号173~175项,项目特征描述水表井是否需要考虑此清单中,请说明,若考虑水表井为砖砌还是混凝土,请明确 答:钢筋混凝土水表井,详见图集05S502-P137。 7.景观安装工程清单序号176项,项目特征描述为倒流防止器DN200,单位是套,是否只考虑倒流防止器,其它水表、阀门部件不用计入,请说明 答:包括其他阀门、法兰等部件,具体详见给排水总图材料表。 8.公厕配电间有集中电源配电箱1XMA1清单中未列项,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清单工程量编制说明中未说明,请确认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内,A级应急照明集中电源1XMA1包含在AL1配电箱中报价。 9.公厕配电间预留套管SC80,清单中未列项,请补充 答:工程量已计入景观照明SC80配管中。 10.公厕安装:辅助等电位连接箱SEB清单中未列项,清单工程量编制说明中未说明,请确认清单是否需要调整 答:清单不调整,1台总等电位箱MEB和4台辅助等电位箱SEB合并在总等电位端子箱中报价。 11.公厕安装:单相三极带开关插座清单中未列项,清单工程量编制说明中未说明,请确认清单是否需要调整 答:清单不调整,单相三极带开关插座包含在插座(单相二三极插座)中综合考虑。 12.公厕安装:DN65钢筋混凝土水表井清单中未列项,且未与景观安装中DN65水表重复,请确认清单是否需要调整 答:清单不调整,钢筋混凝土水表井在市政给水清单项水表(水表井DN65)中综合考虑。 四、主动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27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7月8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2.本项目因工程量清单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市**县公共**交易系统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处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注:本次重要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6月22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电话:
|
0572-****859
|
|||||||||||||||||||||||||||||||||||
|
信息来源:
|
**县公共**交易系统(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6-22 13:4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