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传真):****7925
通讯地址:**市**区惠工路799号
邮 编:130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基地建设项目 | **市二****经济开发区,东**路3957号A5号楼 | **** | **省****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二****经济开发区,东**路3957号A5号楼。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3.5万元。项目年生产SBR安全带报警系统30万件、加热垫10万件、半导体制冷片1万件、气管20吨、网格机2台、卡车举升器5万件。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及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银浆碳浆涂布及烘干废气、机器焊焊接废气、回流焊锡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速率严格50%执行)。挤出工序废气通过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应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对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食堂废油脂定期由有资质的企业清运处理;塑料不合格产品及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其他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的粉尘、废滤芯等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理;废焊料和焊渣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银浆桶、废碳浆桶、废切削液及废桶、沾有切削液的废金属屑(静置至无滴漏)、废胶罐、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机油及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