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县****服务中心的申请,****卫健委依据《****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修订)的通知》(皖卫妇幼秘〔2026〕11号),组织相关专家,于2026年6月对**县****服务中心****保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经专家组评议,党组会研究同意:**县****服务中心****保健院评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卫健委反映。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科(****108),妇幼科(****601)。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