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境局****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尾水湿地建设项目 | **县滨河大街88号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县东环城路以东、伊**以西、**路以北、雪花路以南,依托现有闲置坑塘实施**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不新**镇建设用地红线外用地。项目地理坐标E125°12′3.4″,N44°26′0.06″。项目总占地面积11.044hm2,其中永久占地10.704hm2(坑塘水面10.69hm2、耕地0.014hm2),临时占地0.34hm2(耕地);总土石方挖填量 20.26万m3,挖填平衡、无借方、无永久弃方。主要建设内容:**生态稳定塘(2.33万m2)、表面流人工湿地(7.67万 m2);**DN600引水管线1279m(水**向钻施工)、DN800 尾水管线 1100m(穿越伊**段采用顶管施工);配套配水井、在线监测系统、太阳能曝气机、溢流设施、消防系统、防渗工程等 | 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史** 复审:邢雨哲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