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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聚氨酯水性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6月 22日至 2026年06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聚氨酯水性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姬火路6号507房、508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市**区姬火路6号507房、508房建设,主要从事聚氨酯水性胶研发及生产,年研发聚氨酯水性胶0.01t,年产聚氨酯水性胶300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投料、搅拌、测试、分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异氰酸酯类经集中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VOC、非甲烷总烃、异氰酸酯类应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