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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报来的《关于报送**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0224-04-01-606034)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39个行政村配备视频指挥调度终端,部署2套多功能无人机及机库;为7个重点村居布设自然灾害监测设备;新增2个370MHz自组网车载移动基站、2套车载自组网对讲机、100台手持自组网对讲机;建设小型消防救援站点(****消防队建设、配备城市多功能主战车、举高喷射消防车)、18个村级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点),配备应急救援实训设施设备、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及基本保障物资、购置2辆高扬程水车;升级改造1****储备库以及11****储备库,开展前置应急储备物资配备;改造3个县级避难场所、11个乡镇避难场所,建设5个“安全岛”,为村级避难场所配备设施设备及物资;建设1****基地、11个乡镇宣教服务点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600.04万元,其中:工程费4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5.70万元、预备费150.00万元、设备费2732.3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县级财政资**排解决。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设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十、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办公室、县财政局、******局等部门意见。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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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县财政局、****分局、******局、****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勘察 | 全部招标 | 自行招标 | 公开招标 | |
| 设计 | 部门招标 | 委托招标 | 邀请招标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8〕266号),该项目**工程、设计、监理的单项合同价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招标。 2.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