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台****11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6-06-22 | |||||||||||||||||||
| 李雯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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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就****100台11米级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内容:
1.1、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最迟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供货等全部事项,车辆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交车验收完毕。 1.2、交货地点:****(运费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符合会计法要求的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扫描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4、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车辆制造商。(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须提供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所在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须提供产品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在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fwpt.****.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3.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进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标书代写 3.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4.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7-15 09:00(**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7-15 09:00(**时间)。****中心【****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标书代写 4.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fwpt.****.cn/)、****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香樟东路15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31-****51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901室 联系人:田野、彭爱华、曾丹奇 联系电话:0731-****8855、180****1216 7、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监****集团****监察室,联系方式:0731-****1166。 8、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 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标服务http://fwpt.****.cn****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9.2、请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9.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或**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4、本招标文件参考《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部分条款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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