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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能新能源400MW/800MWh**站独立储能项目(项目编号:GXJD-261****071345)招标澄清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澄清补遗内容如下:
1、 将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第8条”分别修改为:
(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电站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标书代写
(2)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类似业绩的单位承担,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五家;(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2、本项目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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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