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洋水务2026-2027年度净水材料聚丙烯酰胺采购及服务项目
补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认证报告项: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1618-2018》,液体满足(HG/T 5568-2019)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与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对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标准“规格符合《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31246-2025)”、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液体)标准“规格符合《水处理剂 乳液型阳离子聚丙烯酰胺》(HG/T5568-2019)”以及阴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标准“分子量大于等于1200万,执行标准GB/T 17514-2017一等品”执行标准前后不一致,请予以澄清。标书代写
回复:《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31246-2025)是2025年10月31日发布的新标准,于2026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26年5月1日之前的聚丙烯酰胺检测采用的标准是旧标准。故我司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的所投产品满足旧标准要求,但供货要求满足新标准要求。标书代写
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认证报告项: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1618-2018》,液体满足(HG/T 5568-2019)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更改为:“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液体满足(HG/T 5568-2019)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31246-2014》要求的《检测报告》,或者202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31246-2025》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标书代写
问题8:招标文件第40页“认证报告(1分)”评分项存在两个问题:第一,该条款要求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1618-2018》,但该标准实为《工业氯酸钠》,与本次采购的固体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完全无关,正确的国家标准应为《GB/T 31246-2014 水处理剂 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第二,该条款要求检测报告由“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出具,但未明确“业绩”的具体范围——是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业绩或评分业绩,还是其他相关业绩也予以认可,定义模糊,易导致评审标准不统一。综上,该评分项设置存在问题,请求予以澄清或修改。
回复:1.招标文件第40页“认证报告(1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1618-2018》,液体满足(HG/T 5568-2019)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更改为:“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液体满足(HG/T 5568-2019)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31246-2014》要求的《检测报告》,或者202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固体满足《GB/T 31246-2025》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分。”标书代写
2.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的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委托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提供资格条件中业绩的检测报告,也可提供评分业绩的检测报告。标书代写
注:本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与本项目有关的补遗,开标前的所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标书代写
本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疑内容为准。
本项目补遗发布时间距开标日不足15日,故延期开标,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30。标书代写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