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度鹿**生活有害垃圾处理服务
标的名称:2026年度鹿**生活有害垃圾处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年度鹿**生活有害垃圾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了实现生活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计划选定一家专业有害垃圾处理单位,负责**市鹿**内生活有害垃圾的处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生活有害垃圾的处理必须遵循污染防治的相应规定,并符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18〕136号) 中提出的“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因此,供应商的污染处理设施必须设在**市境内。
经市场调查,**市内仅****一家公司负责生活有害垃圾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其运营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于2011年9月20日,是一家从事危险****公司,公司位于**省**市**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该****生态环境局的审核验收,并于2021年12月31****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 满足****对有害垃圾处置的要求 。因此,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6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1886
传 真:/
地 址:花环路38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1561,0577-****1562
传 真:/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 - 上传.pdf (2.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