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弘光新能源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项目 | **县策武镇红江村上江桥头13-1号 | **** | **市****公司 | 项目位于**县策武镇红江村上江桥头13-1****工业园区内),租赁**县****公司闲置工业用地作为建设用地。项目拟新增1台SZL12-1.6-S型双锅筒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和环保工程。 | 1.落实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锅炉清排尾水用于烟气脱硫,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锅炉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5.炉渣、除尘灰、沉渣、废树脂等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SO2≤0.898t/a、NOx≤3.592t/a、颗粒物≤0.22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