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墩乡****基地及配套建设项目(EPC+O)已由鹤发改投资〔2026〕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项目名称:金墩乡****基地及配套建设项目(EPC+O);
2.2项目建设地点:**县金墩乡邑头村;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金墩乡****基地及配套建设项目(EPC+O)估算投资为10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75亩、建设智能化温室大棚约75亩、建设通风系统、保温系统(电控柜4台)及75亩防晒网等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完成金墩乡****基地及配套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2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负责项目所需全部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招标采购、运输、到货验收、仓储管理、质量控制及质保管理,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3 施工部分:承担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配套工程、系统集成、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4 运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施工指导及项目建成后的全部运营工作。
项目采取“政企**”模式运营。项目运营采用固定资产出租方式对外**。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县金墩乡邑头村所有,项目运营采用固定资产出租方式对外**,运营方每年支付租金给**县金墩乡邑头村。平均年租金不低于帮扶资金的5.00%。****公司作为工程管护主体,负责项目使用阶段的日常管护工作,以确保项目工程建得好,管得好,运行好,效益好。
**期限为19年(自项目建成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平均年租金不低于帮扶资金的5.00%,租金实行逐年递增,具体递增幅度、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等,由发包人与运营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另行约定,运营期限满19年后,相关事宜交由双方自主商议确定。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6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确保本项目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③运营质量要求:运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保障运营质量与安全,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与社会监督;
④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⑤造价控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在达到项目建设目标、效果的同时,保证初步设计概算不超过估算总投资、施工图预算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工程结算不超过施工图预算。因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不到位、失误等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造价超标部分,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⑥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即可):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有效期内)。【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注: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运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运营单位提供】
3.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5年以后新成立企业****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财政厅 ****政府****委员会 ****总局**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3号)规定,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4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含在建项目):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体现金额、项目特征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不作为企业业绩);
(2)施工类似业绩(含在建项目):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大棚施工业绩(需体现金额、项目特征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不作为企业业绩);
3.5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含二级)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设计组人员要求:设计组成员须至少包含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设计人员,且每个专业配备人员不少于1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其担任的设计专业,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施工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③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运营负责人:拟派运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运营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组人员由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拟派;运营负责人由运营单位拟派】
(1)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政府保障农民工工****办公室《大保工办〔2017〕2号》等文件办理农民工实名制等管理办法执行,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当地人社局查询,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则将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按**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 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⑦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9日00时00分至2026年6月26日23时59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为方便投标人更直观更直接找到该项目信息,请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后,地区选择**州】
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投标后才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未确认投标的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3日08 时30分。标书代写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可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3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08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标书代写
(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标书代写
5.4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08 时30分(**时间)止,在此时间段内均可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使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5.5投标人须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标书代写
5.6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后,地区选择**州”-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供应商专栏自行下载《**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和供应商)》,按照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导入文件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唱标结束后3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标书代写
注:逾期上传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
地址:****机关1号
联系人:张焕清
电话:0872-****0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政务中心西侧民房第三层
联 系 人:李艳云、杨晓清、李美、李富猛、杨有珍
联系方式:133****0774、0872-****148
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地址:**县云鹤镇白朝路
联系电话:087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