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矾山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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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矾山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县矾山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次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关于业绩和奖项要求为“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业绩,请问“乡村**项目EPCO工程”的业绩及获奖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的核心在于建设内容。若投标人提供的“乡村**项目EPCO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中,能够明确体现出建设内容包含“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乡村建设”、“人居环境建设”或“人居环境整治”中任意一项,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执行。若合同(或联合体协议书)中未能清晰体现上述建设内容,须同时提供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予以佐证。具体认定****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及上述原则进行评审确定。

2、请问我司提供获奖项目为**省土木建筑学会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建筑创作-公共建筑)类获奖,建筑创作属于设计类范畴。请问是否予以认定为设计类获奖

答:**省土木建筑学会是在国****行业协会(学会),“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建筑创作—公共建筑)”属于建筑设计领域的专业成果评价,如该成果评价所对应的项目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项目要求,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含成果评价证书/文件、对应项目的设计或承建证明材料等),则该奖项可纳入设计类奖项荣誉评审范围,****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认定。

3、我公司提供的奖项项目名称为“某某村乡村**EPC项目,项目内容为招标范围内的包含村庄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村委会组团改造;某某公园建设;某某村重要公共节点建设(村口节点等);某某组团主街风貌提升:****广场改造;某某组**貌提升及产业化升级:村道交通组织方式改造,农户改厕(后粪道改造);村庄排水设施建设;村庄亮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宣传与解说系统工程”,项目内容属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我公司提供合同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

答:招标文件奖项评审要求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工程是指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如村庄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改厕、村庄亮化、公共空间及风貌提升等相关内容)。如投标人提供的奖项所对应项目合同中(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证明文件)能明确体现建设内容包含上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内容,且承包模式符合招标文件所述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要求,同时按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则该奖项可纳入“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设计类奖项或优质工程奖项评审范围,****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中奖项要求提供“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工程总承包(或 EPC 或 EPCO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奖项,我院提供的EPC项目合同名称不含人居环境或美丽乡村字样,但项目实施内容包含花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道路改造、桥梁建设、河道整治、旅游线路点位建设、建设会客厅(含文化礼堂、乡贤馆等)和文化提升改造等。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奖项评审中“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上述类别为准,不要求合同名称与上述字样完全一致。如投标人奖项所对应项目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证明)中能够明确体现建设内容包含“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相关内容(如村庄环境整治、改厕、污水及垃圾处理、亮化、公共空间及风貌提升等),且承包模式符合招标文件所述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要求,并按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则该奖项可纳入评审范围,****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认定。

5、请问本项目是否有初设和图纸

答:本项目无图纸,有初设文件,详见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和谐大道1号

联系人:张林兵

电话:156****9336

招标代理:****

地址:**市**县庐城镇**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项目负责人:姚慧

电话:0551-****2666、159****7436

日期:2026年06月22日

**县矾山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投标报价(评标价)签约合同价、最终决算价格等定义及相关约定中五、清单控制价按如下原则确定的“(4)工程最终结算价应结合审计部门审计意见确定。”现修改为:“(4)工程最终结算价应结合审核单位审核意见确定。”标书代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和谐大道1号

联系人:张林兵

电话:156****9336

招标代理:****

地址:**市**县庐城镇**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项目负责人:姚慧

电话:0551-****2666、159****7436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县矾山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1、我司提供“XX市XX镇墅丰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主要为开展“支部带村、红色强村、产业富村、以善治村、生态美村”五大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获2025年**市“风鸣杯”园林绿化建设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

答:鉴于奖项层级、颁发主体及具体认定标准需结合完整证明材料综合判定,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相关规定,该奖项是否符合本项评分要求,****委员会结合投标人提供的完整证明材料予以认定;****委员会认定符合的,方予计分。

2、我司提供“XX县XX镇XX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综合工程”项目类型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建设内容:村庄道路、****广场、改造村内荷花池塘及驳岸景观、**村庄标识设施、村庄内生态沟渠、**村内公园、文体广场等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配套设施,项目获XXX市优秀工程(市政公用)设计奖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奖项荣誉。

答:鉴于奖项层级、颁发主体及具体认定标准需结合完整证明材料综合判定,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相关规定,该奖项是否符合本项评分要求,****委员会结合投标人提供的完整证明材料予以认定;****委员会认定符合的,方予计分。

二、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及技术****材料部分内容变更为: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③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

1)第4条承包人的4.4.2关键人员更换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的部分内容变更为:发包人要求更换但承包人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仍应按发包人指示执行。

2)第7条施工的7.6.3文明施工中部分内容变更为:(1)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发包人每次将对其处以1万元的经济处理,发包人保留依据承包人停工整改的天数相应顺延缓付工程款的权利。其他相关事项按合同附件相关条款执行。

3)第16条合同解除的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中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具体内容变更为:承包人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时进场组织施工,实际性停工90日(含90日)以上的,或者承包人明确表示放弃履行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处以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给予发包人。

4)附件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目录删除。

5)附件15****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八、加大违约处理力度部分内容变更为:(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报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违约金;(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报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报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违约金。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二节设计任务书中:

1)序号六投标成果要求中的2、设计成果要求具体内容变更为:招标人有权使用投标成果。

2)序号八其他要求中的6、部分内容变更为: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质量需求无法满足,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现一次处以2万元违约金,连续三次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中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和谐大道1号

联系人:张林兵

电话:156****9336

招标代理:****

地址:**市**县庐城镇**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项目负责人:姚慧

电话:0551-****2666、159****7436

日期:2026年06月12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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