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数据库,有效保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通办”业务高效开展,****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通知》(厅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购我区2004年4月1日前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04年4月1日前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主要对我区2004年4月1日前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开展整理录入、扫描编目、装订归档、****档案馆移交等工作,共计处理档案103000份。其中:档案馆存量档案电子化录入导入23000份,档案馆存量电子档案导入20000份,纸质档案扫描装订、归档移交及系统同步上传导入60000份。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45万元以内(含税),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无效。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磋商文件获取与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18:00时止(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地点:****登记处(安和街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不提供线上获取服务。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0:00时止(逾期提交的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5.提交地点: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6.要求:响应文件需包含实施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售后服务承诺等(详见磋商文件),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套注明“****2004年4月1日前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及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一式3份(1正2副)。
四、磋商流程
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参选人提交的资质、业绩等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参选人不进入后续评审。
2.现场评审:磋商小组依据量化评审指标(详见磋商文件)。
3.结果确定: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确定1名中选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龙联系电话:182****7746
地址:****登记处(安和街与望湖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六、其他说明
参选人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磋商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任何违规操作。
附件:****2004年4月1日前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服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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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