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化工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交货期: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约25万元/年
最高限价:单价合计:113.5元(本项目以单价采购,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
采购内容:采购需求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服务期):2年
四、评审日期:2026年6月18日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1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成交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元) |
| 1 | **** | **省**市林****商贸城5#楼3层321号 | ****0581MA4610KU8A | 单价合计:113.2元 |
八、谈判小组名单: 张卫星、梁同书 、王永峰(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标准收费,如有国家政策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代理服务费不超过5万元的,按相关标准正常收取代理服务费,按标准收费超过5万元的,最高收取金额为5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投标报价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需考虑该费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废标情况: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4********475845C
联 系 人:杨剑波
联系电话:139****0011
地 址:**市**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西南角
2.采购代理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82071B
地 址:****酒店院内
联系人:付治政
联系方式:166****5666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委员会
联系方式:0372-****790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剑波
联系方式:139****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