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南预制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南过境路(104国道至宁波路)铁路代建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更正公告[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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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南预制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南过境路(104国道至**路)铁路代建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新增一条投标无效条款 / ****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并给予相关供应商30分钟的澄清时间。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

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 人员工资 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490元。 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660元。
3 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标项一总分设定为100分:商务技术标70分(权值90%),报价得分30分(权值10%)。 标项一总分设定为100分:商务技术标70分(权值70%),报价得分30分(权值30%)。
4 建设期 / 约900日历天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标书代写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设中心)

地 址:**动车南站北侧高铁**综合大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196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国际未来科技岛**智能谷A5幢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双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672

质疑联系人:王生国

质疑联系方式:158****105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中心(**))

地 址:**市鹿****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1561,0577-****156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2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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