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支队公务执勤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5日 18时08分51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因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珠峰****公司****公司自愿主动放弃项目成交资格。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规定,现选定评审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正式成交供应商,对原成交结果予以更正。 1.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机关、****支队公务执勤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3栋2单元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00000 成交价(%):67.00(响应报价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成交供应商报价为:0.67) 2.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机关、****支队公务执勤车辆购买保险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服务范围:****机关、物资储备库、特勤支队169辆公务执勤车辆以及合同签订后新增车辆提供保险和代缴车船税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应根据所有车辆原保险到期前10日内完成续保,并出具相应保单,确保保险责任无缝衔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及行业通行标准。 3.评审专家名单 温红梅;郑宝;唐坤鹏 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为收费依据,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下浮20%向中标(成交)人收取。金额为:7911.36元(大写:柒仟玖佰壹拾壹元叁角陆分)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2.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次更正公告内容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太阳岛一路9号 联 系 方 式: 089****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柳梧新区冈人国际10栋1101号 联 系 方 式: 181****4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一艺 电 话: 181****414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