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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根据《****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眼科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医疗机构已于2026年6月8日起正式执行规范整合后的眼科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此次共规范6类62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涵盖眼科、呼吸系统、耳鼻喉、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体被系统类项目,同步废止原价格项目。****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不得上浮。
县医保局****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及价格公示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后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加强临床路径管理**策落地跟踪监测,确保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