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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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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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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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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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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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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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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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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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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小曹娥镇朗夹公路8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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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梨洲街道东旱门南路81****中心601(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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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严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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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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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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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99****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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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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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小曹娥镇河渠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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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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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6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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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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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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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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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小曹娥镇河渠整治工程 澄清修改公告(第2号)
各投标人: 现对“**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小曹娥镇河渠整治工程”(招标编号:A330********26410005)作如下澄清,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具体澄清内容详见下文,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二:资信标评分标准: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2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还须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或监理签章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标书代写 调整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2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还须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或监理签章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③****水利厅“**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202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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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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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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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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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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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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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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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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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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