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 ****检验检测扩标提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委托方(甲方): ****
受托方(乙方): ****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检验检测扩标提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检验检测扩标提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
2.咨询内容:
| 编号 | 类 型 | 选择 | 备 注 | |
| 1 | 规划咨询 | □ | ||
| 2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 | ||
| 3-1 | 编制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
| 3-2 | 项目申请报告 | □ | ||
| 3-3 | 资金申请报告 | □ | ||
| 4-1 | 专项债咨询 | 实施方案 | □ | 牵头单位 |
| 事前绩效评价 | ||||
| 4-2 | 财务评价报告 | □ | ||
| 4-3 | 法律意见书 | □ | ||
| 5-1 | 特许经营权咨询 | 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 | □ | |
| 5-2 | 财政承受能力认证报告 | □ | ||
| 5-3 |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 □ | ||
| 6-1 | 评估咨询 |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 | □ | |
| 6-2 | 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 □ | ||
| 7 | 工程项目管理 | □ | ||
| 8 | 项目后评价报告 | □ | ||
| 9-1 | 其他咨询 | 编制节能报告 | □ | |
| 9-2 | 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 □ | ||
| 9-3 | 项目实施方案 | □ | ||
| 9-4 | 水土保持方案 | □ | ||
| 9-5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 | ||
| 9-5 | 其他 | □ | ||
第二条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2.建设内容:
3.项目总投资:
第三条 编制时限
编制期限: 30 个工作日,自收到甲方提供齐全的项目资料之日起计。
第四条 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明细
(1)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交项目必需的资料及审批文件,涵盖但不限于项目及建设单位概况、立项理由等(详细资料清单由乙方提供),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过程,提出意见与建议,询问工作进展;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便利,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
(3)甲方承诺不将乙方编制的报告成果泄露给无关第三方使用。
(4)项目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批复文件扫描件;若未获批复,则需向乙方出具项目成果完成的证明文件。
2.乙方权责明细
(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高效完成服务,向甲方提供专业建议。乙方的服务依据为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甲方项目实际进展、资料完备情况等因素进行,以报告成果交付作为工作完成的标志。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明确同意,不得向任何非关联第三方披露。
(3)乙方应积极响应甲方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及时给予答复;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度,并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时修正报告成果并向甲方反馈;乙方在报告成果中提出的融资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融资承诺。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资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改进或替换;乙方不对甲方批文、证书、印章等资料提供图文修改服务,且不接受甲方私下委托的修改请求;乙方假定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因甲方资料问题导致的任何经济或法律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
(1)本项目服务费总额为¥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费用构成包括报告编制费、资料装订费等;上述费用不含甲方依法向国家缴纳的相关行政性收费。乙方依据自身纳税人身份及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受任何其他形式的税率要求影响。
(2)因甲方或政策原因,需对报告进行重大修改(或须重新编制),双方应另行协商并调整合同金额和成果交付时间。
2.支付方式
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第九支行
账 号:510********800006911
第六条 成果交付
1.甲方或报告使用人签署签收回执时,即视为乙方的成果已成功交付。甲方或报告使用人应通过邮寄、扫描或拍照的形式,将签收回执单发送给乙方。若乙方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告成果,****公司的签收记录将作为甲方或报告使用人签署签收回执的等效凭证,视为报告成果已交付。委托方指定联系人签署确认的签收回执表示委托方已签署该报告成果
2.若乙方将成果初稿交付给甲方或报告使用人后30日内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则默认甲方或报告使用人已同意报告成果内容,乙方据此出具正式的报告成果;若乙方将成果初稿交付给甲方或报告使用人后60日内未收到任何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或报告使用人已签收该报告成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后仍有权要求乙方随时递交书面形式的报告成果,乙方应予以配合,但这一要求并不影响报告成果已被签收的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若因甲方资料提供不及时而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行政性收费导致不能及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延迟支付费用的,须按本合同约定总金额的50/00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报告成果且未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的,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应责任。乙方就此合同中任何违约行为,或任何因法律规定所应负之责任的上限为不超过乙方因提供咨询服务已收取的报酬(或已取得的服务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磋商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年 月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