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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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凤麟洲项目电梯更新工程(超长期特别国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6:27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28 17:00:00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6-30 08:3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6-28 17:00:00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6-06-30 08:30:00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电梯更新工程(超长期特别国债)造价咨询服务 |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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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 |
汇款 |
金隅物业 |
|
收货地址: **市西**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E****办公室
┃详情描述
| 一、采购内容 我单位计划于2026年6月开展凤麟洲项目电梯更新工程(超长期特别国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询比价采购工作,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以期进一步联系与**。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凤麟洲项目电梯更新工程(超长期特别国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隅凤麟洲小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程,工程投资额约350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主要建设内容为20台老旧电梯拆除清运、新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土建施工。 1.服务范围 包含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中标金额审计,同步完成全套造价成果文件,全程配合财政、审计、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评审答疑及资料核查工作,本次服务不含竣工决算、结算审核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 (1)严格遵照国家、地方现行工程计价规范、定额、政策文件开展工作,成果文件合法合规、数据准确。 (2)配备专业造价人员按需到场服务,响应采购人日常造价咨询需求,做到及时对接、高效办理。 (3)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各阶段造价成果文件,确保项目整体进度不受影响。 (4)严守项目商业及造价数据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泄露相关资料。 (三)服务期限:暂定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未达到以下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三)近****园区改造、电梯消防同类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四)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提供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主要管理人员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主要管理人员清单等)。 四、报价方式 本次造价服务费按京标价协〔2022〕71号文件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基准价,计取1.2专业调整系数;计费基数暂按350万元执行,最终以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准据实调整。报价单位自主申报下浮率。报价单位在基准费用基础上,填报统一的下浮率(%),下浮率范围为0% ≤下浮率<100%,最终代理费=基准费用×(1-下浮率)。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最高(即报价优惠最大)者成交的方式。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中,填报的下浮率百分比数值最高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如出现最高下浮率并列,则采取二次报价方式。 本报价为全费用包干,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中标金额审核、造价资料编制整理、归档备案、对接主管部门检查、全程配合国债项目专项审计与稽查等所有工作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杂费。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8时30分,逾期递交的将被视为作废文件。标书代写 (二)请将盖章版电子版报****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线下邮寄或递交纸质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市西**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E****办公室。 报价文件需胶装,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人。密封粘贴处应加盖公章,以便确认密封情况。报价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标书代写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由报价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现场踏勘 (一)为保证报价的合理性,报价单位需于报价截止前,自行联系各项目业务联系人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二)采购人向报价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单位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敏;联系电话:135****9620。 采购业务联系人:周艳艳;联系电话:136****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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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艳艳 / 136****0152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977
监督举报邮箱:****@jyip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