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1 | 污泥综合利用搬迁项目 | ****开发区**路2号 | **** | ******公司 | 项目****开发区**路2号,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租赁******公司现有生产厂房及附属用房18000平方米,将位于**经开区荆邑北路59-2号的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整体搬迁,利用现有部分设备并新购置烘干机、双轴搅拌机等生产设备,搬迁后年处置一般工业固废10万吨(含各类污泥8.8万吨)、年生产陶粒3.384万吨。搬迁后项目生产用原料(包括类别)、主体工艺、处理总规模等均不发生改变。 | 1.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和相关管理要求。 5.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7.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8.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电话:0510-****1316 邮箱:****@qq.com |
| 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