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新能源汽车电池组及接插件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6-22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 关键词: | 排放,**,**市,项目,电镀,处理,环境,公众,污水,槽体,建设,污染物,废气,标准,限值,影响,征求,处理厂,电池组,收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有效性: | 有效 |
****新能源汽车电池组及接插件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新能源汽车电池组及接插件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池组及接插件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行业类别: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
建设内容:租赁电镀产业园内厂房,安装7条连续镀生产线,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组及接插件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定排水及生产废水。****开发区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定排水依托****公司厂区内污****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其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生产废水分类分质收集后,排入******公司处理,经******公司集中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总铬、六价铬、总锌、总镍和总银执行(DB34/4966-2024)表1直接排放限值,COD、SS、氨氮、总氮、石油类、总磷等执行(DB34/4966-2024)表1简接排放限值)****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后,再进****处理厂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总磷根据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后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项目G12镀铜锡电镀线、H12镀镍电镀线以及I12镀金银镍钯锡电镀线产生的酸性废气以及碱性废气采取槽体密闭+产污槽体侧吸的方式收集,收集经1#碱液喷淋塔(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J12镀铜镍银锡电镀线、K12镀铜镍银锡电镀线以及L12镀镍金银锡电镀线、M12镀镍金银锡电镀线产生的酸性废气采取槽体密闭+产污槽体侧吸的方式收集,危废暂存间废气采取密闭收集,收集经2#碱液喷淋塔(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I12镀金银镍钯锡电镀线、J12镀铜镍银锡电镀线、K12镀铜镍银锡电镀线以及L12镀镍金银锡电镀线、M12镀镍金银锡电镀线产生的含氰废气采取槽体密闭+产污槽体侧吸的方式收集,收集经1#含氰废气喷淋塔(1.5%次氯酸钠+1.5%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尾气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和表2相关标准值。
(3)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首先应本着“**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4)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线、纯水机、冷水机、鼓风机、环保装置风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设备,要求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应合理安排布局,将高噪声生产工序尽量安排在厂区内部,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车间应尽量密闭,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昼间、夜间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新能源汽车电池组及接插件金属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
联系人:范总
电话:181****0555
联系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建设北路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0563-****113;
联系地址:****市**市蓝色公馆东1单元150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