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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回收、仓储及转运1万吨废旧蓄电池技改项目 | **省**市婺**白龙桥镇彩虹路33号**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31栋3单元103-1室 | **** | 为顺应市场需求,****拟总投资105万元,****园区****公司位于**省**市婺**白龙桥镇彩虹路33号**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31栋3单元103-1室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租赁总建筑面积1128.43平方米,实施年回收、仓储及转运1万吨废旧蓄电池技改项目。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酸雾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江。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固废:本项目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7106 传真:0579-****2636
通讯地址:**市婺****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