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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6-22
****环境局**分局
环境保护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12万台商用净饮水设备技改项目 | **市**镇依江路21号 | **** | 拟投资2500万元,租用****公司空余厂房,搬迁原有设备,购置打磨机、卷边机、焊接机器人装配流水线和发泡机等主要生产性设备及检测、软件等辅助性生产设备,形成全厂年产12万台商用净饮水设备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发泡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 激光切割废气: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废气: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和检验废水汇总经厂内的污水排放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噪声:减振垫、隔声罩等;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0573-****9193; 传真:0573-****919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