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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年产 150 吨兽药加工项目(部分)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 150 吨兽药加工项目(部分)
2.建设单位:****
3.验收概况:****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为满足市场需求,2026年3月部分生产线竣工,即主要建设了上料、混合、分装等工序,可年产43.1吨兽药(为口服液和粉状兽药),且相应环保设施完善,具备独立投产运行的条件。本次验收部分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以上作为一期工程进行验收,后续生产线建成后作为二期工程再进行二次验收。
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20日
2.联系电话:182****5777
附件: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