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补遗文件
文件编号:****-补遗01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出澄清与修改,本补遗文件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修改内容
1.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3.1条第(2)款财务要求
原内容:(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额垫资履约能力,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修改为:(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额垫资履约能力;供应商应提供近 1 年(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全部财务会计报表。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3.5 (3)条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原内容:√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至2025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修改为:√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5年度(近1年)(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二)财务状况
对应章节同步按上述 1 年要求执行,原表述中“近年”均指2025年度。
二、其他说明
1、本补遗文件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原采购文件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2、本次调整为资格门槛放宽,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周期,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19时30分)保持不变。加急标书代写
3、请各供应商及时在中交招采网查看并下载本补遗文件,按调整后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联 系 人: 刘芳
电 话: 155****8521
天****公司
2026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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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补遗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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