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6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编制《**县2026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项目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
项目内容:充分运用**县相关部门完成的《**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成果,完成《**县2025年度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包括**镇东溪村、梅洋村、湖亭村、朗桥村、临水村、卓泉村、园庄镇东石村、洋尾村、泗洋村、社硎乡白硎村、游洋镇桥光村、龙溪村、**村、河星村、鲁头村等15个村。
项目要求:
(1)按照**县游洋镇、**镇、园庄镇、社硎乡实际情况,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环办土壤函〔2023〕376号)的文件要求,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对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村庄不同区位、农村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理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2)本项目限定于2026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及入省项目库。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
(五)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六)付款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实施方案、专家审查、县政府发文公布后,一次性付清。
二、项目要求
1.竞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须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信誉,在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信用平台”,不得被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重点监督检查名单;
(3)投标人具备良好信用,具备企业信用评价AAA级资信证书。提供有效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在信用平台http://www.****.cn/CreditPlatform/可查询到。】
(4)投标人拟投入团队成员,须具有2名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需承担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提供业绩合同1项。
2.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至少3家(大于、等于),否则本次竞价无效。
3.中标方需在7月30日前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环办土壤函〔2023〕376号)的文件规定编制完成的《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专家名单需在莆环保〔2024〕54号中),并将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邮箱****@163.com,未通过专家审查或入省项目库的,视为违约,解除合同。
三、截止日期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时间2026年6月28日17:30前携带投标文件(密****生态环境局土壤与生态股(**县**街道八二五北街555号),逾期不予接受。由我局择日组织开标,开标结果将在局网站上公示,敬请留意。
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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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