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全域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做如下修改澄清:
1、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条件描述有误,现做如下修改: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资质,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对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修改为:近年(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中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已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已完项目业绩时间以骏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时间为准;新接或正在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接或正在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改为:近1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7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按本次修改上传的招标文件执行。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6月22日